网站应该对反盗版更主动

 今年春节,贺岁影片遭遇网络侵权盗播现象成为公众关注的一大热点。据报道,国家版权局春节期间还联合权利人、网络服务商等紧急采取应急处理措施,及时删除侵权信息与盗版链接。截至2月14日晚,已处理权利人投诉侵权链接6362条。(《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》2月18日02版)

  在为国家版权局等部门点赞的同时,笔者认为,视频网站在承担反侵权盗播的责任和义务上还需更加主动。

  第一,网络侵权盗播是依托网络进行的,尽管“避风港原则”规定了网站具有一定条件下的免责便利,但是,只有网络平台对侵权盗播采取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在反盗版上增加更强的主动性,今年贺岁片侵权盗播这样的态势,才会根本好转。

  第二,网络侵权盗版现象是依托技术而生的“毒瘤”,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,网络平台理应加大对反盗版的技术投入,让侵权盗版无处遁形。

  第三,在版权意识深入人心的今天,鉴别盗版的条件更加完备,要求网络平台对未经取得授权的盗版产品采取果断处置措施,而不是等管理部门通知后再下线,并非过高的苛求。

  对今年春节档电影盗播的关注,进一步说明反盗版已成社会共识。诚然,反盗版是系统工程,但我们也常说,技术带来的问题,终究还要依托技术来解决,从这个角度说,网站在反盗版中的作用,是加强的时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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